特定對象補助查詢作業系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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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一:最多補助三次,同一職類同一級別以補助一次為限。

自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修正生效起,開始計算。

註二:有*者,係因天然災害因素,經申請已同意保留本項目補助。

註三: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,

報檢人於申請免繳費補助後未參加學科或術科測試者,

減少補助一次審查費、學科測試費、術科測試費及證照費。

另所缺考之職類尚未補助之項目一併取消不予補助。

 

 ** 出處: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 **

 

 

 

http://csm00.csu.edu.tw/0222/ 德克斯特實驗室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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